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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2005-11-9 7:15:13作者: 摘自:北京合同律师网 编辑:韩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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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依据《合同法》第239条规定,在融资租赁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约定及时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的对方当事人虽为出租人,但其交付标的物应交付给承租人,这是约定的代出租人履行交付义务。也就是说,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没有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为违约行为,应向出租人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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