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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电人中断供电时不通知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如何赔偿?
2005-12-29 16:10:20作者: 摘自:北京合同律师网 编辑:韩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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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供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是《合同法》规定的供电人的一项法定的义务,如果供电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由此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供用电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责任,供电人还须承担其他约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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