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怎样确定交付时间?
2006/3/2 8:45:31作者:北京合同律师网 摘自: 编辑:韩效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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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如房屋所有人将其原租给承租人的房屋出卖给承租人,则所有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经有关机关登记生效时,即已履行了交付房屋的义务。
本文关键词:合同法,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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