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欠据难辨真伪 根据笔迹鉴定断案
2006/8/29 9:57:09作者:贾宁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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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顺义法院杨镇法庭审结了一起因双方当事人对欠据各执一词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参照对当事人的笔迹鉴定结论审结了此案。
原告王某诉称,2004年10月,我与被告孙某签订了协议书,由我向孙某提供饲料,孙某按照约定期限向我支付饲料款。但孙某从我处购买饲料后,欠我9万元饲料款未给付。我有孙某签字的欠据一张,现要求孙某给付我所欠饲料款。
孙某却另有一番说法:我与王某是有买卖关系,我也欠过王某饲料款,但此款我已全部还清。王某提供的欠据不是我签的名,故不同意王某的诉讼请求。
双方各执一词。经法院向双方说明,决定进行笔迹鉴定,以明确责任。依被告孙某申请,原告王某同意,法院委托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王某提供的欠据及孙某的笔迹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欠据上的内容及欠款人孙某的签名不是被告孙某所写。
因王某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故法院参照鉴定结论,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王某诉称,2004年10月,我与被告孙某签订了协议书,由我向孙某提供饲料,孙某按照约定期限向我支付饲料款。但孙某从我处购买饲料后,欠我9万元饲料款未给付。我有孙某签字的欠据一张,现要求孙某给付我所欠饲料款。
孙某却另有一番说法:我与王某是有买卖关系,我也欠过王某饲料款,但此款我已全部还清。王某提供的欠据不是我签的名,故不同意王某的诉讼请求。
双方各执一词。经法院向双方说明,决定进行笔迹鉴定,以明确责任。依被告孙某申请,原告王某同意,法院委托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王某提供的欠据及孙某的笔迹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欠据上的内容及欠款人孙某的签名不是被告孙某所写。
因王某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故法院参照鉴定结论,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键词: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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