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全面执行限外新政 买房须证明在境内住满1年
2006/12/28 9:42:40作者:毕方方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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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继上海浦东新区、静安、宝山等房地产交易中心停止对于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除购买第一套住宅之外的其它房产的过户手续后,目前上海大部分区县交易中心近期已经全面实行境外人士的购房限制政策。
据悉,限制境外人士上海购房的政策目前已在上海各个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全面执行。除此前要求的只能购买一套住宅之外,部分区县还要求境外购房者必须出具出入境记录,以证明在境内居住满一年。
上海卢湾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香港文汇报记者表示,境外人士购买新房除需提交经过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外,还要提供其和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入学证明,以证明其在境内已满一年;而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人士表示,证明购房者入境满一年的必需材料是护照、港澳出行证等。在徐汇和长宁区交易中心,购房者还得出具承诺书保证自己购买的是“唯一一套、自住用住宅”。
另悉,此前上海以浦东新区、静安、宝山房地产交易中心作为试点,在10月初停止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除购买第一套住宅之外的其他房产的过户手续。
据悉,限制境外人士上海购房的政策目前已在上海各个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全面执行。除此前要求的只能购买一套住宅之外,部分区县还要求境外购房者必须出具出入境记录,以证明在境内居住满一年。
上海卢湾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香港文汇报记者表示,境外人士购买新房除需提交经过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外,还要提供其和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入学证明,以证明其在境内已满一年;而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人士表示,证明购房者入境满一年的必需材料是护照、港澳出行证等。在徐汇和长宁区交易中心,购房者还得出具承诺书保证自己购买的是“唯一一套、自住用住宅”。
另悉,此前上海以浦东新区、静安、宝山房地产交易中心作为试点,在10月初停止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除购买第一套住宅之外的其他房产的过户手续。
本文关键词:预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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