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转让须缴哪些税费
2007/6/25 14:24:14作者:转载 摘自:房地产时报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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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打算在闵行购买别墅,由于政策变化,想了解一下别墅市场征税情况。
读者王先生别墅市场目前税收征收情况:1、独栋别墅:土地增值税:(卖出价-原购入价-原购房契税-本次转让的营业税)×(30%—60%)。
个人所得税:(卖出价-原购入价-原购房契税-本次转让的营业税)×(30%—60%)-买卖成本-装修成本-贷款利率×20%。
因为独栋别墅的个人所得税是强征20%的,所以比普通住宅多缴的费用就是土地增值税。
2、联排、叠加、双拼别墅:土地增值税:(卖出价-原购入价-原购房契税-本次转让的营业税)×(30%-60%)。
个人所得税:(卖出价-原购入价-原购房契税-本次转让的营业税)×(30%-60%)-买卖成本-装修成本-贷款利率×20%或可以选择征收全额的1%或2%。
满3年不满5年的,土地增值税减半;满5年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唯一住房且满5年的,双免,只缴纳本次转让的营业税。
本文关键词:转让房屋、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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