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北京合同律师网的律师进行电话咨询?
2007/7/29 22:53:38作者:本网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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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咨询电话:010-83334567 400-603-4288 13910790123
说明事项:
1、 电话咨询免费;
2、 对于简单法律事务,建议当事人不必亲自来律师事务所,直接由值班律师在电话中咨询即可;
3、 对于需要诉讼或仲裁类案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等事宜,当事人在电话咨询后可带齐相 应案件材料,在预约的时间前来律师事务所或约定的其他地点当面咨询。
说明事项:
1、 电话咨询免费;
2、 对于简单法律事务,建议当事人不必亲自来律师事务所,直接由值班律师在电话中咨询即可;
3、 对于需要诉讼或仲裁类案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等事宜,当事人在电话咨询后可带齐相 应案件材料,在预约的时间前来律师事务所或约定的其他地点当面咨询。
本文关键词: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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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金龙:你好!请问:夫妻感情不好,老婆和别的未婚男人偷跑,第一次因为她老公和第三者家闹的很厉害,她们回家,未婚男人给她老公赔礼道歉并写保证按脂压以后不在有此事发生,保证他们不离婚,还用这个男人的房产做保押,现在第二次发生同样的事,她老公认定是这个男人所谓,告这个未婚男人要扣他的房子,还要打他。请问他们三者各自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未婚男人写的保证有效吗?她老公可以扣人家房子和告他 打他吗
- 李瑛:我是合同纠纷中的被告,原告是中央电视台新闻采访的主任记者张传昌和他的妻子崔国花,他在起诉状中,把证明他仅投资不足二万元(协议上约定是十万元)的投资证明款,却说成是欠款,这证明是在管财务的崔国花多次逼迫的情况下写的,两张投资证明条上均把张传昌误写成了张传冒,可法院一审、二审法官硬是不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反而让我分摊他这投资不到位的投资人。 法官如此不公,我不服,决心要把这案子翻过来。从法律上的哪一条款作为来作为重审的理由?
- 李瑛:原告张传昌凭着他在中央电视台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我这个原告打起官司来,丝毫没有一点事实求是的职业道德。 他竟用他合同中的投资款起诉为欠款,而一审、二审法庭竟采信,真是千古奇案。数目虽三千多元,但却让我不得不申请再审,请告诉我从哪条法律条款去申请,我知道申请的路漫漫,但我走直道,请给我以指点。多谢了!
- 郭书燕:我被管理老师打了,应该怎么要求他对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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