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出台新方案规范市场
2007/8/3 9:56:56作者:转载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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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发商分期申请预售证等变相囤房行为,广州将采取措施进行解决。8月1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联合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工商局,对广州一手楼销售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广州市一手楼盘的销售情况基本规范,但价格等内容公示情况仍不尽如人意。而广州即将出台的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规范方案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房地产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
突击检查: 三处楼盘没发现囤房情况
8月1日,联合检查小组对三处一手楼盘的销售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三处楼盘均按要求公示了房屋预售许可证、土地建设规划图和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等文本,也没有发现囤房的情况。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市民关心的开发商囤房和变相囤房行为,目前,市国土房管部门正与银行进行协商,并征询法律界人士意见,计划采用行政手段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一手楼销售: 经营者不得收取服务费
广州市物价局检查人员表示,广州市此前已有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细则对房地产价格行为进行约束,而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地产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将令房地产销售明码标价行为更加规范、完善,要求在对每套预售房屋进行明码标价的同时,将对应各房屋的面积、朝向等销售信息写入一页纸,并装订成册,以方便购房者购买选择时翻阅。
此外,方案对公示房屋预售价格的纸张大小、字体大小等细节问题将予以明确规定。据悉,这套方案目前还在征求意见当中。
同时,广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过程中的中介服务,应当由购房者自愿选择,经营者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凡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委托的中介服务,所需费用全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不得转嫁给购房者”。
本文关键词: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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