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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从物与数物买卖的合同解除
2007/9/11 13:31:53作者:戚小悦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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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本文关键词:合同的解除、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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