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案件快讯>> 具体文章
陆毅代言违约官司宣判 被判赔款85万元
2007/9/19 8:56:10作者:吕佳瑜 摘自: 编辑:蓝天
文字显示大小选择:【
  因同时为两家电动车代言,影视明星陆毅及其委托的中乾公司被北京新日电动车诉至法院。17日,北京密云法院一审判决陆毅及中乾公司违约,二被告被判连带向新日公司支付违约金48万元、返还已付酬金37万元。 

  新日公司称,2005年7月24日,新日公司与中乾公司、陆毅签订了两年的形象代言合同。2007年初,新日公司发现陆毅为另一电动车作销售宣传广告。因在解除合同等问题上,三方未达成共识,新日公司将陆毅及中乾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三者所签合同,并要求两被告返还多支付的酬金及违约金共计120万。陆毅及中乾公司提出反诉,要求新日公司支付最后一笔代言费及第一笔代言费的滞纳金等共计68.5万余元。 

  法院认为,陆毅违反了与新日公司的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陆毅及中乾公司提出的反诉要求,法院认定,新日公司应向其支付第一笔代言费的滞纳金20.52万元。 


本文关键词:广告合同、合同纠纷、合同约定
本文已经被阅读了:878次
→ 请发表您的评论:
文章评分:很好一般不好
您的名字: 必填
您的邮箱:
评论意见:

还可以输入

查看结果
需要网上咨询问题的朋友请到论坛提问







如果您有长篇大论,请点击这里向我们投稿。
→ 相关文章: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