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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加班费”将减少
2008/1/21 12:38:50作者:郑丽颖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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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马上就要到了,除夕在大家的企盼中成为了法定节假日。从2008年开始,放假节日由以前的10天增加为11天,节日长了,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是否有变化?昨日,记者了解到,由于计算基数有变,今年起春节、“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加班,加班费将有所减少。

    近日,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正式公布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制度计薪日从原来的20.92天改为21.75天。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据了解,国家调整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理清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原来都是20.92天,现在分别是20.83天和21.75天。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工时管理,是判断超时加班的标准,制度计薪日则直接体现在日工资、加班工资方面。调整后,加班工资基数等于月薪除以21.75天,比原来的除以20.92天略有降低,因此今年起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和周六日休息日加班,加班费将有所减少。

    据了解,今年春节,2月6日、2月7日、2月8日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2月10日为照常公休,2月2日、2月3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2月12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以3倍工资补偿,公休日加班则以2倍工资补偿。如小王月薪(含工资、奖金等)3000元,假设今年春节7天他都加班,那么他前3天每天加班费为3000÷21.75×300%,后4天每天加班费为3000÷21.75×200%,总加班费为2344.83元。调整前,他的总加班费则为2437.86元,降低了3.8%左右。 


本文关键词:加班费、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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