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规四件已被废止
2008/2/29 9:37:50作者:解丽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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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在内的4件劳动保障行政法规被废止。昨日,市劳动保障局转发了国务院有关规定,要求各区县按目录执行。
据了解,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包括:《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因为适用期已过,被宣布失效。
据了解,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包括:《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因为适用期已过,被宣布失效。
本文关键词:劳动保障法、合同制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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