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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别墅部分违建 买主诉解约索赔偿
2012/2/8 14:10:40作者:周益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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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季先生诉称,他经中原房地产经纪公司介绍,与被告王先生就某高档别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并给付购房定金10万元。双方在合同及协议中约定,房屋总价款650万元,其中房屋主体价格为200万元,房屋装饰、装修和相关设施的价格为450万元。合同及协议签订后,他发现被告出卖的房屋中有150多平方米属于违建,并且房屋装饰、装修和相关设施的实际价格只有几十万元。在发现房屋的真实情况后,多次致电和发函给被告,主张终止合同和返还定金,但被告均不理睬。故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定金10万元及利息,并赔偿佣金损失98000元。
    
    法院经电话联系被告王先生,其表示是原告季先生自己不想购买房屋,原告单方违约,故他不同意返还定金。

    2月7日下午13时40分,在顺义法院后沙峪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本文关键词: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合同,违约责任,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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